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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27篇

发表时间: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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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27篇。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合同的应用场景日益增多,签署合同有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地位。那么,正式且规范的合同应当具备哪些特点呢?以下是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及价格

1、产品名称:炼钢生铁。规格型号:L8、L10。

2、产品数量:

3、产品价格:含税到公司厂内元/吨

4、交货时间:款到帐后,货物15内供完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YB/T5296—20__标准。

1、炼钢生铁质量标准:Si≤1.25%、S≤0.07%,P≤0.15%,Mn≤1.8%、;当Si>1.25%时,每增加0.1%,单价相应减少50元/吨;当Si>2.5%时,每增加0.1%,单价相应减少100元/吨;当Mn>1.8%,每增加0.1%,单价相应减少10元/吨;当P>0.15时,每增加0.01%,单价相应减少5元,当P>0.25时,每增加0.01%,单价相应减少10元/吨,当P>0.35时,每增加0.01%,单价相应减少50元/吨;当S>0.07%时,每增加0.01%,单价相应减少4元/吨,S>0.1%时,每增加0.01%,单价相应减少10元/吨,S>0.13%时,按退货处理。

2、产品表面要求:铁块表面应洁净,如表面附有炉渣和砂泥,应清除掉。

3、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货到需方厂内验收后。

三、交货地点:

在厂内交货。

四、费用负担:

装车费用供方负责承担,运杂费、卸车费由供方负责承担。

五、计量方法:

以需方过磅数量作为生铁的结算数量。

六、包装要求:

裸装。

七、随货资料:

供货交货时应将出厂检验报告、发货清单随同产品或运单交予需方。

八、验收标准:

方法及异议处理期限;根据合同(二)(五)(六)(七)款验收,表面质量验收,交货当天在供方厂内由需方监督方按国标取样,制样及对仲裁样进行封存(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仲裁样一份),仲裁样保存两个月,由供方负责保存,化验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供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双方认可后,作为该批量产品的结算依据。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供方派人解决,否则视为认同需方所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①先款后货,货款金额的结算单价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②每月25日双方根据约定的过磅单、《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及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按合同签订时间履行完结算,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十、其他

1、若供方不能按时交货,一个月之内应向需方偿付300万货款以及10万元利息款。

2、需方因其它原因不能提货时,供方向需方退还300万货款以及10万元利息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内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市有限公司(供方)与有限公司(需方)就所需的供货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供货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合同总额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人民币单价人民币金额

总金额(大写):

2、质量要求:以双方商定的标准为准。

3、付款方式和支付条款: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个一月内付款。

4、交货与发运: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供方送货到需方办公地点,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知识产权:供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方因供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供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纠纷及仲裁:为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如有修改须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8、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供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买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工贸协议标准生产和收购。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检验,但甲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有权抽查质量。乙方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储存条件正常情况下,如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少等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交货日期:乙方须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交货。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货日前_______________日将货款共计_______________元汇至乙方银行帐户。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乙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保证按时付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和撤销。如需中途变更或撤销,须于月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取得一至意见后方可生效。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双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合同法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当然,从加速社会财富流转、促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和稳定的原则出发,合同效力待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效力待定也不可能是合同效力的最后状态。无论如何,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要么归于有效,要么归于无效,没有第三种状态。

民法通则已经规定了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代理)。合同法对此予以了继承和发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制度。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此撤销不同于合同法第54条的撤销。第54条的撤销是对生效合同的撤销,此处的撤销是对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撤销)。

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没有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没有依法撤销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为民事行为时要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代理时要有代理权,处分财产时要有权处分,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行为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一律作无效处理有时不仅不能实现前述目的,反而会徒增当事人和社会的麻烦。合同法设立追认制度有利于在保证交易安全的前提下加速财产流转;规定相对人有权催告、撤销,能使相对人的利益得到平衡。本制度能大幅降低无效合同的发生频率,使法律更好地调整各种纷繁复杂的交易情况。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着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所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采购合作关系。每次采购交易以本协议交易程序规定的单据为准。本协议所有附件和规定的单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采购合作达成本协议,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采购订单的要求向甲方供货,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实际收货付款。

二、合作产品和资质

1、乙方经营产品的名称、类别: ,数量: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资质和条件。

3、甲方的采购订单是采购产品的要约。每次交易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品牌、质量要求、批号、数量、包装要求、单价、运输要求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带订单号的书面采购订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要约。

三、产品价格

1、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具体价格明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单价:

四、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乙方所有产品的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前列标准的,则适用企业标准。

2、国家、行业未设定标准的,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需要,可在采购订单中规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此外,双方确定的技术资料等附件也可作为核定标准的依据。

3、采用封样方式验收货物的,其不免除符合本条所确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如因缺乏必要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致使甲方受到行政罚款等,应由乙方最终承担合理的责任。

五、交易程序与单据

1、每次交易以甲方发送的采购订单为准,甲方通常以乙方能收到的方式发送采购订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两天内予以书面确认是否供货,未就采购订单予以书面确认则被视为默认不承诺接受采购订单供货。若双方未能就采购订单达成一致意见或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合理的期限内交付产品时,甲方可另行寻找供货渠道,乙方最终坚持向甲方供货的损失自负。

2、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后,乙方应出具一份产品报价单给甲方,在收到甲方签字或盖章的`确认后,乙方会安排生产或出货。

3、乙方在交货时,每批产品必须带有交货清单,交货清单上应标明甲方采购订单注明订单号、供方名称、需方名称、产品名称及代码,每种产品的交货数量、单价等。交货清单一式二联以上,甲方至少有一联。

六、收货与验收

1、乙方在交货时,甲方根据采购订单只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由收货员在交货清单上签字确定收到运输方交付的货物,但该交货清单并不足以有效构成甲方无保留地接收该批产品之确认。

2、验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若乙方人员因故不在场时,则由甲方本着诚信原则自行验货,甲方人员应将验货结果书面通知乙方相关人员。但验收仅证明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数量、型号、规格是否相符的验收。

3、若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所收产品的外观有明显的破损,数量、型号或规格与采购订单和交货清单不符,应在收货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4、本协议或甲方采购订单中所包含的任何内容都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免除乙方的测试、检验和质量控制的义务。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交付的货物进行付款并不构成对所收产品的接受。

七、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在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在采购订单上须体现商谈的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4、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七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八、其他

1、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商品供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目的

本项合作旨在促进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维护现有客户及拓展潜在客户群,推动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的资质,并承担归属甲方业务部分的相关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____________的正常运行。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清单的类目、种类和数量选取或更换作为兑换商品,甲方应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以下未特别说明为“工作日”,则为自然日)通知乙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选取至少______种乙方提供的商品。

5、甲方更换已入选的乙方商品,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具体产品明细、价格以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清单为准。

6、甲方以邮件形式向乙方提交订单,订单内容应包含:商品名称、型号、数量、收件人、地址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信息。甲方在提交订单后,如甲方转账至乙方的预付货款不足以支付订单金额,应先行转账补足预付货款,并且将转账支付凭证通过邮件形式发给乙方确认,甲方应保证提交订单扣除货款后,甲方支付至乙方的预付货款仍不少于______元。

7、交易完成后,因商品质量等问题发生退货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对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乙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的资质,并承担归属乙方业务部分的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商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且商品质量符合国家同类商品有关标准,若经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对问题产品予以退换,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所提供产品因质量问题或产品侵权而导致的所有赔偿和损失。

3、乙方定期给甲方推荐____________个不同于过往所提供的商品,以确保商品多样性和持续性。

4、乙方负责为甲方所购买商品提供代发货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订单,并在甲方预付货款满足发货条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甲方负责支付国内物流费用(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5、乙方不承担商品售后咨询服务,甲方客服接受客户的咨询和售后疑问,如因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人身及/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返修、退换及赔偿责任。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发货服务,如客户收到产品后对商品有任何异议应在签收快递当日算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如果客户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提出异议,由乙方负责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事宜;因商品可能会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客户应在快递签收前当场开箱检查,客户一旦发现商品出现破损情况,应当场拒收,由乙方妥善处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客户签收时无法当场知悉的,乙方不得以客户签收时未开箱检查为由拒绝退换货。

7、乙方每个自然月向甲方开具一次该月已付款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乙方应当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所有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协议之外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方式的披露或使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负责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预付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如未支付预付货款,乙方将不提供产品供应的相关服务,后期可由双方协商增减预付货款金额。

2、甲方在提交订单后,如甲方转账至乙方的预付货款不足以支付订单金额,应先行转账补足预付货款,并且将转账支付凭证通过邮件形式发给乙方确认,甲方应保证提交订单扣除货款后,甲方支付至乙方的预付货款仍不少于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

3、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由乙方定期提报至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4、双方同意,甲方所采购的商品货款,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账凭证为有效付款依据。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继续合作的,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_年,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继续适用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若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签的,需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以下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所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拒绝退换货的。

(2)乙方未按照约定超过______次以上未按时发货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

2、甲方因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述情形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预付款项,并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为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就本合同及本合同有关附件履行过程相关的任何争议,甲方以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沙城中学食堂二部

乙方:身份证号: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食堂各方面条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学校食堂超市所用副食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________,采购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2、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应比市场零售价每斤低;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执行新的价格;

乙方不得随意提价,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付款方式:下一次结上一次当面付款,填写售货单。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当天所购产品足额、准时送到甲方食堂,并交食堂库管员验收登记。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买方(甲方):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甲方月度采购订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供货价格

1、在同型号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

2、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交货时间: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数量点验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五、支付方式月度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上月实际发生的金额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月结算一次。

六、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装产品,不得提供替代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其他服务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_________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廉政条款乙方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_________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十、其它约定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加盖公司公章(含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于次月_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1月半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

4、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夜不归宿或发生违法行为本店概不负责。

四、卫生制度

1、公用餐具应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2、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餐厅卫生,要认真细致,管理好餐厅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1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旷工1天扣除3日全额工资。

六、奖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对份内的工作出现拖延、不予理睬、粗心大意,造成损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后果自负。

4、对于工作突出的员工,年底给予奖励。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若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后批准方可解除。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及预留的15天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题材:反映劳动保障和民工工资的小品剧本

人物(按出场顺序):

刘老板,大名刘小根,外号刘大款,某工地老板

刘蛮、刘老幺,民工

张干部,劳动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众民工演员若干

【客运中心候车大厅,刘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进入】

刘老板(放下皮箱):还好还好,春眠不觉晓,算我来得早,少睡一告觉,问题解决了。(抹汗)老子连夜连晚从贵阳坐火车到重庆,又跟斗扑趴的打的回来,为的就是要赶在刘蛮他们之前。嗯,还好,大厅里还没得几个人,刘蛮他们还没来。嘿嘿,我在椅子那边去躲倒,等他们一进来,我就给他们发红包,给他们一个惊喜。(一高靠背的条丝椅,背向舞台,刘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条丝椅上)

【刘蛮、刘老幺上】

刘蛮:咦,老幺,你看,说好的6点钟,在客运中心大厅兑现,然后大家好回家过年。你看,人影子都没得一个得,有个鬼呀!

刘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还差几分钟打6点。

刘蛮:那我们等等看。不怕时间走得慢,就怕他龟儿子来不倒。

刘老幺:豆头,他娃扯谎日白搞惯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晓得这个大款啷个就工资都放不出来。

刘蛮:嘿,今天他要是还是在忽悠我们的话,管他是不是老乡,非把他拉到劳动保障局、或者区政府去说聊斋。(附耳轻语)告诉你,我已经给劳动保障局打了电话,喊他们来人来督到,今天他刘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声)他不罗教,我也不认黄,

刘老幺:对,乡里乡亲,拖欠工资,过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脸,他不罗教,我们也不认黄。

【刘老板蹑手蹑脚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开二人】

刘老板:不认黄?真的不认黄?

刘蛮、刘老幺:刘大款?骇老子一跳。

刘老幺:你什么时候来的?

刘蛮:钱呢?

刘老板:嘿嘿,没借到。

刘蛮(跳起来):啥子咦?没借倒?

刘老幺(提起拳头):没借到?

刘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亲不亲,家乡人,都是一个弯子头的,动不动就挥砣儿,伤感情噻!钱各嘛,钱各嘛,不要为钱伤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钱给你们变出来。

刘蛮、刘老幺(看刘老板身上身边,找钱袋):钱呢?钱呢?

刘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仅仅是欠你们两个的工资要兑现,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资,今天都统统兑现。(向椅子方向喊一声)变。(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这是我专门跑到贵阳,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贷了三十万,连夜连晚拿回来把拖欠大家的工资兑现。(骄傲的表情)你们看,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蛮:真的?你刘大款今天终于耿直了一回。

刘老幺:刘大款都说话算话了?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老板:不信?打开看。(面向舞台,叨烟)

刘蛮、刘老幺(在刘大款身后蹲下,慢慢开箱。从箱子里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脸色骤变):刘大款!

刘老板(一翻眼睛):怎样啦?

刘蛮、刘老幺(愤怒地):你,你!

刘老板(仍背对着刘蛮、刘老幺):我怎么啦?

刘蛮、刘老幺(跳起来抓起刘老板就打):叫你骗,叫你骗!

刘老板(双手护头,绕台逃跑,哇哇叫):为啥打我,为啥打我?

刘蛮:你拿些报纸来骗我,还说是钱。

刘老幺:你扯谎日白,也太过份了!

刘老板(惊讶):啥子咦?报纸?

刘蛮:你自己看。

刘老板(奔到皮箱边,边看边翻,把皮箱翻了个底朝天,吃惊,大呼):钱呢,钱呢,我的钱呢?怎么变成报纸啦?!(大呼,大叫,大哭)

【劳动保障局张干部上】

张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刘蛮、刘老幺(迎上张干部):张干部。

刘老板(自顾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钱呢?我的钱呢?

刘蛮:哼,张干部,刘大款又在耍鬼花样。

刘老幺:我觉得也是。这一个多月来,工资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为上逃跑计、办公室空城计、乡亲悲情攻心计,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计哟!

刘蛮:苦肉计,苦肉计。

刘老幺:对,是苦肉计。提个皮箱,装些报纸,然后说钱被偷了,这样就又可以拖了。

刘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张干部:刘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你,昨天劳动保障局接到你们公司120名民工举报,说你违反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今天我受局长委托,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则的话,我要协助民工,对你展开行政诉讼。

刘蛮、刘老幺:对,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驰宝马也封了!

刘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张干部,刘蛮哥,刘老幺,我是真的把钱带来了哇,怎么就变成报纸了呢?

张干部:刘老板,你起来,好好说,是怎么回事?

刘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贵阳我舅子那里把三十万现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车往江津赶。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没眨眼。咋子就变成没了呢?我的'身份证,造好的民工工资领取名册,都在里面的呀!

刘老幺:你没上厕所?

刘老板:上厕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刘蛮:是不是被贼二哥吊了坨哟?

刘老板:没有哇,我没看见贼二哥。

张干部:贼二哥脸上又没写字。我问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刘老板:是呀,眼都没有眨,这是民工们的工资,也是我的救命钱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张干部:真的一夜没有合眼?

刘老板:我,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合眼吧!

张干部:到底是合了眼,还是没合眼?

刘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时候,就是刚才下车前,好像着迷过去了一哈哈儿,列车员过来拉醒我,说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车。

张干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儿。刘老板呀刘老板,你咋个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钱,天亮把尿流了。

刘蛮(面向张干部,焦急):现在怎么办?

刘老幺:现在怎么办?

刘蛮:我家房子漏了两个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资回去修房子。这下子我两手空空,怎么有脸回家过年哟!

刘老幺:我娘在大坪医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动手术,刘大款啊,你这整起,我拿啥子钱去救我娘的命啊!

刘蛮:其它民工弟兄一会儿也要赶来,大家都等着你刘大款,我看你怎么办?刘大款,刘大款,你害人不浅!

刘老板(抱着头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钱哪,我的钱哪,是哪个短命鬼,这样伤天害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干部:别怨了。刘老板,你现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会儿百多号民工围过来,这事情闹大了,可怎么收拾。

刘蛮:对,弟兄们都说,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他们就要报警了,就要逮你去区政府见官论理。

张干部:这事情闹大了,刘老板,你可以承担后果哟!

刘老板(哭丧着脸):张干部,你让我想想,你让我想想,你帮我想想办法嘛。我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哪!为了弟兄们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终,材料钱、税费钱、租金钱,都要缴,现在银根又紧,贷款也贷不出来,我难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帮我借到30万来先把弟兄们的工资钱付了大家好回家过年,没想到半路又被偷儿贼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刘蛮:还哭,你看,弟兄们都来了。

【涌上几个民工】

民工们(围在刘老板、张干部周围,嚷):给钱,给钱!

【此时响起警车警报声,警车停车声。大家睁大眼睛做观望样】

刘蛮:警察来了。

刘老幺:刘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场】

男警:请问,谁叫刘小根。

刘蛮、刘老幺(相视、与民工们互视,疑问):谁叫刘小根?

刘老板(害怕,畏畏缩缩地):我,我,我就是。

刘蛮:我们只知道他叫刘大款,不晓得刘大款原来大名叫刘小根。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道路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资待遇

1、乙方的工资待遇按趟走计算每趟______元(壹趟是指来回二个单程,即是每个单程______元计),每月休息______天。工资以次月______日发放。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保证押金1000元,由甲方保管到合同满期时无息退还乙方。

2、付款方式:_______(1)现金。(2)银行卡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纪律

1、乘务员出每班车要在出车前______分钟到车站,做好准备工作。出车前做到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从未受顾客投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贪货款,小偷小摸。

2、乙方在车上收到乘客的车费不登记在路单上属贪污行为。每贪污______元罚______元计,______元罚______元计。货款托运(一袋、一箱、一包、一件重量低于50市斤)超出50市斤______元计费,最低收费______元计起。如有发现贪污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元到______元。

3、乙方事假须提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乘务员后方可离岗,但事假一般不超过______天,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及补贴,

4、无故离岗不当班、车到中途才上车当班、车未到站先下班,离开车又没预先通知甲方的,不服从办公室调度跟班的,故意刁难调度人员管理不上班的,造成延误班次以及误车而影响生产的,乙方应赔偿一次______元损失的费用。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礼貌职责,客应礼貌待客又问心答,又其矛盾应作出相应解释顾客。每到站点乘务员应提示乘客到站点下车。不能让乘客越站下车。

6、车辆到站乘务员打扫卫生、拖干净。卫生、泥尘是乘务员的职责,回场下班前打扫车上的卫生,如发现未清理垃圾或没打扫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当月工资________元、第三次扣当月工资________元(即是应扣当月工资指每一次)。

7、在行车时乘客路上临时上落客,应先下车后上车。告诉乘客走后才过马路,预防车辆杂穿路面,特别提醒带小孩、老人的请让车起步后才过路。

8、乘务员职责:发现车厢内的人数与行李箱托运的货物与现金不符,第一次扣除________元,第二次扣除________元,第三次扣除________元并终止合同,扣除在押金内。

9、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途辞工的乘务员不享受奖励。

10、客运输业属特殊行业,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约定在春运、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假日期间不准事假。不按加班工资另计,不要理由为借口。凡在节假日旷工的,按违约处理(节日前后________天开始不准请事假你可在乘务员之间沟通调班、上班部门之间协调),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春运时________元,其他节日________元,若在节假日期间请假者,一天不上班扣________元、两天不上班扣________元、三天不上班当自动离职,并扣押金________元。

11、乘务员每月安全服务奖________元,老员工每满一年另奖,每年________元,逐年递增,最高________元止,但在次年春运结束后领取。

12、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本车队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乘务员工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车队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本车队资产的安全,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对聘用的乘务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宣传、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和服务意识。

2、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有发现参与黄、赌、毒及其它违法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3、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每月________天休息时间)。

4、按时发放工资。

四、乙方责任

1、乘务员是客运的主要环节,乘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决定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好坏,乙方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工作中应有热心、耐心、细心,作风正派,着装整齐,遵守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达到“门窗玻璃净、天棚地板净、座椅设施净、内外车皮净;无尘土、无污物、无痰迹、无垃圾),热情服务,使用文明语言,和蔼对待乘客,照料旅客上下车,主动下车服务,尤其要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五种人,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甲方的信誉。如发生坑害、攻击等侵犯旅客权益等行为的,没接到旅客投诉,经查实,一次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对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凡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将扣除乙方_____元的保证金并开除。

2、维护乘车程序,主动协助或引导无票旅客到售票站补票;行车中积极配合司机做好安全工作,协助和督促当班司机进行车出车前及回场后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服从终点站场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被罚款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

3、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应按违约处理,第一次无故不参加扣工资_____元,第二次无故不参加扣工资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4、乘务员要巧疏导、多拉人,做到最勤、脑勤、手勤、脚勤,在车上应主动准确售票,注意上车人数,做到不错不漏,主动问旅客去向和要求,票款相符,认真验查,不多收乘客票款,不少收乘客票款,注意有无空位,保证甲方应得收入不会流失。乘客的行李箱内和车厢内行李不要拿错给别人,物价和乘客协商后赔款乘务员,与甲方共同承担,最高赔款不超过200元整,是乙方的`主要过错责任之一。

5、如发现乙方与司机合伙私吞营运收入的,无论多少,一经查获,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元,一次性没收押金款,结清工资,终止本合同。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管理宝贵意见,以及反馈行车的情况,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7、乙方在行车不准搭载“三危物品”(包括石油气瓶、柴油、汽油、易燃、易爆物品等)、动物或者腐蚀性的货物,不准将货物搬上车厢(将货物放进下面行李舱),违反规定的,处以乘务员每批次_____元违约金。

8、乘务员完成全天乘务作业后,应整理好票据、现金款等,填好售票结算单、营运收入单,底面签司机、乘务员姓名,并收齐相关票据,做到票、款、单相符无差错,经有关人员复核签名后交车队营收结算,上交票款时间不准超过次日上午_____时。乙方不得挪用和贪污票款。乙方由于工作不慎遗失客票,要按票面金额最高金额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7、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六、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权力与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乙方在上下班时间和每天工作范围内以外发生的一切事项与甲方无关。

七、共同责任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由甲方为乙方支付24小时意外保障保险,乙方在离岗后该保险终止生效。乙方的社会保障保险(社保、医保)甲方已给以工资内不再支付。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订立原则

一、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注意事项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提醒各位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程序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具体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问题上往往意见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

4、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

(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第二条 区域

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及取得条件

雇员在此确认:

1、雇员从公司离职时,应提前与公司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雇员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2、雇员在离开公司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雇员可以向公司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公司确认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雇员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雇员主动放弃。公司确认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员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单位):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

方竞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次日起年内(不得超过2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第1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

(1)某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行为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在市场上存在商业竞争关系;

(2)某单位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与甲方或者甲方的关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类似或者属于同一行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3.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义务是其作为员工的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金。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须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____%(计____元)。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起算日为甲方离职之次日,不满一月的期间按日历天数计算乙方应得的竞业天数补偿金。

4.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龋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5.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之次月起,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7.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9.乙方从甲方离职时,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可以通知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无需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本合同所称甲方关联公司是指甲方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甲方参股、控股的企业。

13.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 邮编:

电子邮箱:

双方相互送达的任何文件,以快递或ems形式寄出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寄出的,自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对方以原通讯地址寄出的文件符合前款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

第一条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前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_______。

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4、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竞争的期限

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的时间。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_____。

第四条竞争区域

竞争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五条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竞业禁止补偿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5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1、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答:不一定,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只有遇到以下两种情况才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虽然合同法对订立合同采用何种形式要求的比较宽,但是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建议大家订立合同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书。

2、合同书应有那些条款?

答: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如果是个人写姓名、住所); 合同的标的; 数量; 质量要求;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您需要订立合同,可以参考我们提供的合同范本或与直接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可能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合同示范文本

3、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合同是当事人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

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

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大多数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烟台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签字盖章应同时具备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对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之间签合同时,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4、买卖合同应该包括那些条款?

答: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 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 质量要求;

4 包装方式;

5 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 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 结算方式;

8 违约责任;

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0 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安全运送非常重要,包装不善就可能发生货损,侵害买方的利益。对于包装方式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交易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标的物的检验是指买方在收到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时,对其等级、质量、重量、包装、规格等情况的查验、测试或者鉴定。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5、协议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 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

合同法第2条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 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

目录: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三、关于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之思考

(一)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

(二)、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

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

主题词:合同法 缔约过失责任

内容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它的提出其目的是解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缔约当事人一方的不谨慎或恶意而使将要或缔结的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信赖其合同有效成立的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简言之,就是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正是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各自调整范围上出现的真空地带,对在缔约阶段因一方过失、过错致他方受损害均无法解决。为了弥补这一漏洞需要从法律上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本文试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构成要件着手,准确把握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不同点。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时间上,准确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先合同义务;在适用空间上,准确确认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的产生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补偿范围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

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

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归纳的定义不尽统一,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首先提出的。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上发表的《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

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应当认为我国并没有相对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对缔约过失责任原来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才较系统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是产生于缔结合同过程的一种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何时,何时终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要约生效作为起点。主要理由是因为要约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分别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才能进入一个特定信赖领域。在这种特定的信赖领域内,合同当事人双方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约合同的必要的准备。另种观点认为,由于缔约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想要确立一个时间点非常困难,而且是僵化的。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先合同义务,灵活确立一个可变的时间点较为理想。

本文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缔约过失责任以要约生效为起始,是因为缔约过程中是一种双边行为,缔约之初双方不具有缔约上的实际联系,不可能产生信赖利益,也不产生先合同义务。必须是双方之间接触、了解、确信后才能产生一种信赖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对相对方构成损害,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要约生效,终止于合同生效,判断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其关键是看缔约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致使相对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2、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的产生先契约义务,或称之为先合同义务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正是由于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或称消极利益,一般是指无过错一方因合同无效、不成立等原因遭受的实际损失。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界定,在目前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较难以把握,在司法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过宽、过窄,也可能出现同一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决结果。本人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范围可以包括: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

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行法中尽管已经得到明确,但附随的先合同义务法律无明确的规定,只是适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故缔约过失责任救济方式仅为补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与契约磋商未发生时相同的状态。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须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个: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

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必须有缔约过失行为的存在。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2条、43条之规定,即是只有合同缔约人的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

3、必须有损失的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给缔约合同的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赔偿的损失也是基于信赖利益的范畴,不包括履行利益。

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合同缔约人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因对方的过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其受损失的一方合同缔约当事人也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仅仅适用于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判断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合同是不是有效成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仅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责任承担的形式不同。缔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定金等条款。而缔约过失责任它排除了缔约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而是直接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归于无效,其责任承担只能是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一般以受到的损失为限,赔偿的是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3、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即只有在缔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无过错,虽然也存在着损害并造成一方或双方的损失,也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缔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例外或补充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所不问,均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将该原则予以确认。同时,对于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从而形成了严格责任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立法格局。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换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有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

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平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况,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

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义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

(四)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房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用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的房屋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2)该出租房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

(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

(3)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

(4)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5)设建筑工程公司收到海天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9元接货,海天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建筑工程公司。那么,二者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答案:

(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理由:某建筑工程公司并不确定丰华厂是否有其所需的水泥,某建筑工程公司发出的函件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当视为要约邀请,丰华后来的实际行动应视为要约,二者之间尚未成立合同关系。

(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于法有据。

依据: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某建筑工程公司当然有拒绝的权利。

(3)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应当视为一个要约。

(4)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于建筑工程公司验收并接收货物时成立生效。

合同内容以建筑公司的承诺为准,即货物以接收的'为准,价格等其它条件以海天水泥厂的要约内容为准。

(5)二者之间的合同成立。

海天水泥厂的要约中并未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且海天水泥厂在接到回信后并未及时反对,而是以实际行动去履行,表明其默认接受建筑公司的承诺,顾该承诺视为有效。

合同内容以建筑公司的承诺的内容为准。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一)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地说,不可抗力独立于人的意志和行为之外,且其到合同的正常履行。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繁多,一般而言,包括灾害和事件两种。

不可抗力的后果。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但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主要有:其一、迟延履行后的责任。大陆法系民法典大都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对此有所规定。其二、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02条对承运人采取了特殊的严格责任原则。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4条及《铁路法》第56条亦有相关规定。

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二)债权人过错

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合同法》第311条(货运合同)、第370条(保管合同)等。

(三)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

(四)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又称约定免责事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分解开说,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具有约定性;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其三,免责条款旨在排除或限制未来的民事责任,具有免责功能。

我国《合同法》从反面对免责条款作了规定。《合同法》第53条规定了两种无效免责条款:第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第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此外,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免除其责任的,该免责条款无效。

(五)、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对这几种方式进一步推敲,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

第一,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以及合同义务的延续,都是违反合同后的处理措施,但不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反合同的处理措施中可以包括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是《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的体现,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不具有违约责任的作用。从性质上看,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只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其中的继续履行属于典型的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则是合同义务的`继续。这两者无论从实际作用上,还是从性质上,都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合同法》将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规定下来,是不准确的,混淆了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

第二,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也不恰当。“采取补救措施”是一个不具体的概念,含义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措施属于补救措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继续履行是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也是补救措施。另外,《合同法》将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并列规定下来,则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这两个概念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是并列关系,不能并列使用。 第三,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也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我国《合同法》把“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规定在违约责任一章(第109条)中,把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这种立法安排不恰当。支付价款或者酬金,这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根本不是违约责任。无论合同当事人是否违约,都应当履行其支付价款或者酬金的义务。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与支付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的性质是不相同的,两者不能混淆。

因此,笔者认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两种。简言之,违约金是指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就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在数额的确定上,将完全赔偿原则和可预见规则相结合,从而兼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合同法》第113条对此有所体现。

(六)、违约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重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更好的理解违约责任,下面就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作一简要论述: 第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二者是《合同法》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别:

(一)、二者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二)、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而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三)、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第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是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方式,尽管二者存在着竞合的情况,但二者之间有着重要差异:(一)、二者产生的前提不同。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二)、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奉行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才可以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

(三)、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以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事由;而在侵权责任中,其免责事由只能是法定的。(四)、责任形式不同。违约金、定金等责任形式只能适用于违约责任;而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只能适用于侵权责任。

(五)、赔偿范围不同。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因而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侵权责任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

(七)、结 语

以上是我结合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作粗略的论析。限于篇幅,我对诸如违约责任与更多其他责任的区别、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详情等未能作深入的论述,这些都有待我今后的不懈努力。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成熟,违约责任制度也必将更加完善。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特征。

2.理解合同的原则。

3.熟悉合同的分类。

重点:合同的分类。

难点: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叫契约、协议,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理解合同概念时,应注意区分民法上的合同概念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仅指当事人设立、变更和终止财产权的双方法律行为,就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民法上的合同概念不受上述身份关系的限制。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除合同法另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合同。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所谓意思表示一致,也称为合意,是指当事人各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内容上互相吻合、不存在分歧。

(二)合同的分类

【案例讨论】新年将至,赵某到甲百货大楼为小孩购买旱冰鞋两双,一双留给自己8岁大的儿子,另一双送给了侄子。考虑到小孩子调皮,为防止万一,赵某又到乙保险公司为儿子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问:赵某共形成了几个合同?这些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案例评析】案例中,赵某向商场购买冰鞋的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赵某的合同义务是支付冰鞋的价格,而商场的合同义务是提供约定的合乎质量的冰鞋。赵某将冰鞋赠送给侄子的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赵某的合同义务是将冰鞋无偿送交给侄子,而其侄子无须支付任何代价。赵某和甲百货大楼的买卖合同以及赵某购买的保险合同同时也都是有偿合同,赵某将旱冰鞋赠送给侄子的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赵某为儿子购买的保险合同是涉他合同。以上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保险合同等都是有名合同。

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常见的合同种类有: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等。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多数合同均为双

务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双方互相承担给付义务。

2.区分意义:是否具有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当事人要取得权益必须支付相应对价。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如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

无偿合同:当事人取得权益无须支付相应对价,如赠与、无偿借用、无偿保管等合同。

1.区分标准:享有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对价。

2.区分意义:

(1)注意义务:无偿合同中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为轻。

(2)行为能力:纯获利益的行为不要求受益人的行为能力。

(三)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与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有效)要件的合同。主要的实践合同:动产质押、定金、借用等。注意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

2.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违约还是缔约过失)。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是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如不动产买卖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1.区分标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2.要式合同的要式种类:

(1)书面(2)登记(3)批准(4)公证

3、区分意义:关系合同的效力――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如何。

(五)有名合同(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有名合同:我国《合同法》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赋予名称的合同(共15种);无名合同:在《合同法》没有确立具体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是无名合同。

1.区分标准:法律是否对某类合同赋予了特定名称与特定规则;

2.区分意义:法律适用不同。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案例讨论】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案例评析】本案中,甲将房屋无偿借给乙,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此内容在《合同法》上无独立名称,故属于无名合同。对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总则′规定,同时参照最类似的合同规定。本案中,虽然是无偿将房屋借用给乙,但乙以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为对价,该合同内容与租赁合同最为类似。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在两个关联合同存在的场合,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单独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从合同:在两个关联合同存在的场合,必须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是从合同。

例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前者为主合同,后者为从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能够独立存在;

2.区分意义:决定从合同的效力,从合同服从主合同之命运。

(七)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担,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的合同。多数合同属此。

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的合同。(如投保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保险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

2.区分意义:

(1)缔约目的不同:束己合同系为自己,涉他合同则涉及到他人。

(2)合同的效力范围不同:涉他合同的效力可及于第三人。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审批人员

行政部法务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合同审批的范围

1、建设工程(含维修)合同。

2、采购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赁合同。

5、有偿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第四条合同审批要点

1、合同主体是否适合。

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第五条合同审批要求

1、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订合同送交行政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相关材料。

2、审核意见审批。法务人员负责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审核意见反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时应召开合同审核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

第六条合同审批时限

在合同初稿及相关有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标的在万元以内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至万元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七条档案管理

对合同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民法典》(20xx.1.1生效)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综上所述,公司应该加强合同审批管理,建立相应的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制度应该包括审批部门人员职责、审批范围、审批要点和审核要求等等。其中提高合同审批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非常重要,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由人来执行的,所以在制度中要明确人的作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行、归档等管理程序,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和分支机构。

3.职责

3.1总经办:批准或授权批准合同签订;负责合同用印。

3.2行政管理部:起草、制定格式化合同;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建档管理合同原件;参与合同纠纷处理。

3.3财务中心:审查合同支付或结算条款的合理性、可行性;确定我方签约主体。

3.4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作方资信、履约能力等情况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归档所承办合同;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和履行情况负责。

4.定义

4.1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及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加盟商合同、采购合同、专项服务合同、投融资合同、债权债务担保合同等。

4.2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员工宿舍、办公(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相关合同、协议。

4.3加盟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加盟、商品销售、区域经销、意向加盟等合同。

4.4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促销品、OEM产品加工、其他产品等采购合同。

4.5专项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推广、广告、培训、招聘、通讯、运输、网络、顾问、委托代理等合同。

4.6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股权)买卖、赠与、借款、融资租赁、转让、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投资并购等债权债务、投融资、担保类合同。

4.7格式化合同,是指由我公司事先单独预订好合同框架,提供给合作方协商确定文本内容的合同形式。

5.管理办法

5.1合同准备

5.1.1格式化合同制作

5.1.1.1行政管理部对属我方常用业务合同的,如加盟合同、商品销售合同、区域经销合同、意向加盟协议、产品加工合同、物流运输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提供格式化合同;

5.1.1.2合同承办部门应要求及促成合作方签订我公司提供的格式化合同;

5.1.1.3合作方对我公司提供的格式化合同有异议的,可采用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文本;如无相应范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本公司承担,由业务部门与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共同起草。

5.1.2业务商谈

5.1.2.1合同立项:承办部门依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经审批人确认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5.1.2.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组织招标;

5.1.2.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可参照附件三《合同承办部门审查项目及标准》):

1)合作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包括:合作方为法人的,需查验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合作方为自然人的,需查验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项目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查验相关原件并提供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合作方当事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审查。包括:资产负债、产权归属、技术设备、产品质量、商业信誉等;

3)合作方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包括签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5.1.3合同文本准备

5.1.3.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5.1.3.2对非使用格式化合同的文本,合同承办部门应提前与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确认合同文本后,再填写《合同审查表》(见附件四)进行审核;

5.1.3.3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准备并签署二份,其中合作方一份,另外一份在合作方盖章签字后与审批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统一编号存档并建立台帐。各部门若有特别需要,可与合作方签署多份,但须在合同中注明。

5.2合同审查及签订

5.2.1承办人填制《合同审查表》(见附件四),并附合同草案、合作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5.2.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5.2.3业务审核:各中心(事业部)总监对合同的业务、技术条款进行审查并负责。

5.2.4财务审核: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支付条款的审查并负责;同时,确认我方签约主体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5.2.5法务审核: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非格式化合同的审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形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资料的完整性等;如果格式化合同签署时未改变拟定条款,可不经法务审核。

5.2.6合同批准:

5.2.6.1对经常发生的业务合同,可由指定人员批准。具体详见附件二《合同审批权限》;

5.2.6.2经总经理授权的中心总监或有关人员可以签订合同。但授权人应将《总经理授权书》在合同审核时,送财务中心、行政管理部各一份。

5.2.7合同签订

5.2.7.1合同经批准人签批后,按《印章管理办法》规定,由印章保管人负责用印;

5.2.7.2合同签订必须要有我方和合作方的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签字日期;

5.2.7.3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或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盖在全部合同内容及附件内容的侧面。

5.3合同履行

5.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原则上不得实际履行。由于商场等合作方要求,必须先行支付直营店铺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且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5.3.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复印件。

5.3.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

5.4合同变更或解除

5.4.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行政管理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作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5.2的相关规定办理。

5.4.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合作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行政管理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合作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合作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5.2的相关规定办理。

5.4.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作方或者及时取得合作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5.4.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5.4.5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5合同纠纷处理

5.5.1合同合作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5.5.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通知合同签署人和行政管理部,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5.5.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行政管理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同行政管理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6合同续约

5.6.1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合同承办单位或指定负责人必须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月提前办理续约手续。

5.6.2续约的合同,如没有更改合同条款的,可不经行政管理部审核;如有更改合同条款的,合同承办部门需提前知会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进行法务审核。

5.6.3续约的合同原件除5.6.2条款及审批权限外,其他按新签合同程序进行管理。

5.7合同保管与借阅

5.7.1行政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并建立适时动态《合同台账》(见附件五)。对直营店铺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由合同承办人将合同原件寄回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归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三个月;其他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由合同承办人将合同原件寄回,归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一个月。

5.7.2合同承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保管与借阅。

5.7.3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信函、传真、票据、履约凭证等合同附属文件,由业务部门存档,在合同完全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移交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与相关合同一起存档。

5.7.4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原件的,应凭《合同借用申请单》(见附件六)经中心总监批准后向行政管理部法务人员办理借阅登记。

5.8管理要求

5.8.1除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形外,公司所有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

5.8.2除另有规定外,与公司有经济业务往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采购合同除因即时现金交易性质不能订立书面合同外,单笔业务金额超过10000元或同笔连续业务金额超过10000元,须按本办法规定订立书面合同。

5.8.3合同承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合同批准人的责任:

5.8.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5.8.3.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5.8.3.3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8.3.4遗失重要证据,不按时归档的。

5.8.4合同审查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8.4.1延误审查时间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

5.8.4.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5.8.4.3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查通过的;

5.8.4.4违反5.3.1条款,未见到生效合同就同意支付合同款项的。

5.8.5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借用部门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将追究承办部门或借用人及其直接上级的责任:

5.8.5.1离职前未归档合同或未归还借用合同资料的;

5.8.5.2不按照拟定日期归还借用合同又未提前向行政管理部说明的。

6.相关文件

6.1正负激励管理办法

6.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6.3财物付款及报销管理制度

6.4档案管理办法

6.5印章管理办法

7.附件

7.1合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

7.2合同审批权限一览表见附件二

7.3合同承办部门审查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三

7.4合同审查表见附件四

⬗ 合同法合同生效的条件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保障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类合同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四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包括的合同有买卖、租赁、运输、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劳务派遣)合同。

第二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授权委托、对外发函等的审批、用章原则上都必须通过钉钉走“合同审批”前置程序。对未通过合同审批前置程序的文件,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加盖印章。

第七条法务负责合同的初审工作,主要审核合同信息完整性、内容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承担等,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具体修改建议。

第八条总经办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核及盖章。

第九条合同正式签订后,相关经办人员需在法务处对该合同进行合同编号,并将原件交至公司人资行政部存档保留。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原则上由公司或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担任,其他部门、个人等若确需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需提前报备。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等进行基本调查,不得与未经授权许可的自然人签订合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符的经济合同。

(三)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四)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授权委托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五)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则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附上履约相对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及时交割(银货两屹)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指形成可保存且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公文信件、函件、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信材料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应保持一致。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产品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承揽合同应详细约定各时间节点及费用支付等问题。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送货单、发票等)。

(四)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凭样品交付的应约定样品的生产方式及样品式样。

(五)价款或报酬条款

1、价款或报酬、支付节点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或做相关其他优惠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价款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汇票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除涉及金额较小外,一般不采用现金结算,若确实情况特殊需采用现金则需支付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及发票。

(六)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1、履行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2、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住所地。

3、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管理员签单等。

(七)合同的担保条款

在合同签订中若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对制作、创作、设计、开发、研究、商标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的合同应当约定知识产权条款对其权利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对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需对重要内容进行保密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联系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原则上都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通讯地址及通讯终端,对于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合同必须约定合同联系制度。

(十)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公平性最大限度降低自身违约成本。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不可抗力发生时各自的损失承担,以及哪些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除对方明确表示不可改变合同条款外,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不采用仲裁。

采用诉讼解决争议的,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书面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的,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相关部门在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向总经办汇报并通知公司法务,经公司决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在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日期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办人应及时以公司名义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在咨询法务处理意见后向总经办汇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在合同中可约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所达成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进双方履行情况。履行买卖合同需要交付的,在货品交付时应签署相关确认收货单据,并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存留已开票证明。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办人员发现对方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备至公司:

(一)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并留存书面证明;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合(兼)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和总经理,并将具体情况告知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出可行性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法务和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决定采取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相关证据材料报送公司法务人员。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与保存

第二十七条管理职责

(一)法务是公司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有:

1、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扫描并进行电子归档管理);

2、对公司各类合同信息完整性审查及内部合同归档编号管理;

3、负责日常合同出借及收回登记管理。

(二)人资行政部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法务开展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类合同内部编号管理

(一)公司各类合同根据公司各分、子公司进行分类。

(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编号之间以“-”号间隔。

(三)公司各类合同按照四级编码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的合同。

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公司/部门归属。

3、三级编码:为具体的签订年月。

4、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也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需求的编号模式)

(四)补充协议的处理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括号以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二十九条法务负责履行期限较长(超过一年)合同的履行跟进,对发现履行存在一定风险的合同进行备案并及时跟进,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十条合同归档后,应纳入档案室存放,由合同管理人管理监护。

第三十一条需查阅或借出档案的,应当通过钉钉流程发起资质使用流程,并在合同管理人员处报备并登记。

第八章制度施行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三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一)未通过合同审批流程、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秘密,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泄露、传播、复制。

第三十八条收受他人利益,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从事商业间谍活动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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