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合同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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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合同 篇1
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
一、合同双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__ 签约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形式
甲方聘用乙方以从事律师职业,并根据乙方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和乙方的专业能力,妥善处理甲方委托的相关案件;
2.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应当对事务所保密客户的相关信息和案件,不得随意泄露;
4. 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和完成甲方安排的培训和学习计划,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工作时间
1.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应当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 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周末及节假日固定休息。
五、劳动报酬
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万元/年,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可按时调整;
2. 乙方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 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密条款
1. 在乙方履行职务期间,对甲方客户及相关信息保密;
2. 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外泄相关信息。
七、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___ 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2. 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 合同期满前,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 当乙方所从事的业务或职位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2.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3. 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另当事人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2. 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事务合同 篇2
甲方,__市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_年_月_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元的专项培训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第六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下班时间为。
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通过岗位责任或绩效考核等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
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实习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协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
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确定。
第(二)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元/月。
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权利,具体提成办法及支付时间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甲方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或生活费)。
甲方以预提业务提成方式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可在双方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条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
每月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
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乙方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为。
第十五条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及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应当安排执业律师指导、监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实习律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除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外,甲方再次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
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离开甲方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乙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三十六条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或者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或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不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律师档案转移手续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客户要求变更承办律师,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
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二条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四条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六条除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年/月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或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
一、承诺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四十八条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
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制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条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
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
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2.甲方的规章制度;
3.。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师事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 方: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进行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在上列纠纷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师必须在委托权限内,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中止代理,所收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授权处打勾认可)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可代为行使下列权利: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撤诉;提起反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领取诉讼标的.。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试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等规定,收费方式为:(以下任选其一)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时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总额计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
2、以标的额的,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结案后据实结算。乙方预收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及非诉讼调解,见证等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撤销诉讼。乙方不退还所收代理费。
甲方:
乙 方:
地址:
办公地址:
邮编:
邮 编:
电话:
电 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师事务合同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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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第三条、工作时间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提成工资制:按市司法局规定执行;
2、乙方自行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四条、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届满前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3)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被客户投诉并经甲方调查确认属实;
(4)伪造个人学历和经历:
(5)因个人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____日期
律师事务合同 篇5
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缔结:雇主(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_______与雇员(以下简称“聘用人”)_______。
一、聘用条件
1.1 聘用人应是愿意并且有资格在律师行业领域从事工作的人。聘用人同意接受雇主给予的所有工作任务,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调整聘用人的工作岗位、任务和职位等级。
1.2 聘用人应履行所有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与该职位有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法律和律师行业的准则,维护律所的声誉和客户利益,且应时刻保持保密。
1.3 聘用人应将工作任务保密,除非根据法律或律师事务所的指示应披露的情况外。
1.4 聘用人应能够满足律师事务所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有关聘用人所提供的信息和工作经验是否真实,可信等问题,聘用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和工作经验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负责。
1.5 聘用人应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和程序,比如遵守领先、严格的时间记录规则、保持细致的记录、提供诚实、及时、准确的报告和有条理的工作计划等。
二、薪酬和福利
2.1 聘用人的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聘用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2.2 聘用人的健康保险、病假和带薪假期等福利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聘用人具体情况而定。
三、工作期限
3.1 当聘用关系开始后,本合同生效,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所有工作关系的规范。任何对于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合同自何时开始有效到您卸下本职工作职责之日为止。
3.2 在雇佣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随时解雇聘用人,如果没有合理的缘由,则需要事先通知聘用人。聘用人也可以随时辞职,但需要在至少两周的合理通知期之后才能离职。
四、知识产权
4.1 在聘用雇佣期间,无论聘用人是否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培训或使用律师事务所的设施、设备,聘用人不得提供、泄露与律师事务所业务活动或与律师事务所的客户相关的任何机要信息、商业秘密或其它有价值的信息。
4.2 律师事务所拥有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不限于本合同项下聘用人可能创造的知识产权,除非另行协商一致。
五、协商和纠纷解决
5.1 双方在协商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
5.2 双方会在出现争议时,进行协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同意委托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仲裁地为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无法上诉。
5.3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六、其他事项
6.1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取代所有以前的口头和书面的谈判和协议,并代表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中所有的条款。
6.2 双方同意所有通讯都需要由书面形式提供并送达到下列地址:
如果是雇主:____________
如果是聘用人:____________
6.3 如果本合同中有任何一部分被发现为无效或违法,那么这不影响本合同的余下部分,且这一部分应当被视为被排除在本合同之外。
双方确认并签署本揽聘合同:
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本所建设成为以全面提供城市建设法律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由复合型人才组成的,具有与国际接轨雄厚实力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颁发的《合伙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司法局《关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本所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合伙律师执业机构,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而设立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第三条、本所的全称是:××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注册地址:
本所根据业务需要,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可在本市以外地区及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所的注册资金为、万元。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万元作为出资,自本所核准登记为合伙律师事务所之日起一月内一次缴清。新增合伙人的出资为人民币、万元,缴纳时间为新增合伙人经核准登记之日起一月内。
第五条、本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及社会稳定。坚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六条、本所实行由合伙人以协议方式自愿组合,共同执业,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体制。本所财产归合伙人所有,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使用。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所的服务宗旨:超前、务实。至诚、优质。
第八条、业务范围:
1、接受土地出让、受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承包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2、接受从事金融、证券、期货、投资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3、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的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4、接受以建筑、房地产为主的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5、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培训。
6、提供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第九条、本所在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实行律师主、协办制度和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并以设立合伙人连带责任风险基金和向保险公司投保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服务质量和防范一旦发生的执业过错赔偿风险。
第十条、本所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监督和管理,本所律师作为律师协会会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行业管理,依章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本所在专业业务方面接受政府有关专业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协助有关立法和研究部门关于城市建设立法的课题研究,注重理论研讨,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本所业务指导,以提高本所的专业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制订并通过,对本所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全所人员均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合伙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为本所合伙人(以姓氏笔划为序):(略)
第十四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担任本所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及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本所财务状况。
5、依照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的规定退出合伙。
6、依照合伙协议和本章程对本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及收益分配权。
7、监督各项业务的开展,防止发生过错。
8、本章程和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十五条、合伙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规定出资,并缴纳执业风险责任金。
2、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3、遵守合伙协议和本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4、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6、合伙协议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合伙人之间应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其他重要的合伙内容。合伙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2、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管理方式。
3、本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比例、及出资期限。
4、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5、合伙人对本所财产的共有方式和继承、转让。
6、合伙人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以及债务承担的方式。
7、内部风险防范机制的内容、执业风险责任金的缴纳方式。
8、合伙人会议及议事规则。
9、管理机构和职责。
10、入伙、退伙及合伙人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11、终止与清算。
12、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
13、违约责任。
14、合伙的解释、修改。
15、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签字,并报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自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本所为合伙律师事务所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伙人的变更
第十八条、本所按下列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1、执业三年并在本所执业两年以上的专职律师,近两年连续每年业务收入达人民币、万元以上。或者在本所执业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累计业务收入达人民币、、万元以上。本所急需引进的专职律师可不受此限制。
2、承认合伙协议并签订入伙协议。
3、承认本所章程。
4、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出资和缴纳执业风险责任金。
5、获得当事人信任,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团队意识强。
由本人在每年的12月份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每年1月份的合伙人会议讨论且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入伙。
第十九条、在本所存续期间,合伙人可自愿退伙,但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年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不满、万元人民币,由于其已不符合合伙人条件,应当视为自愿退伙。但由于执业中的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长期病假,或者因公出国的除外。
第二十条、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委托其他合伙人对讨论事项进行表决,累计达三次以上,或者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合伙协议约定和义务以及本所的规章制度,构成违约退伙。
对合伙人违约退伙的认定,须有合伙人会议中除该违约合伙人之外的其他合伙人表决一致通过,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当然退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付本所债务能力的。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所的本人财产的。
5、办理完毕退休手续的。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由合伙人会议中经除该合伙人之外的其他合伙人表决一致通过,作出决议,可以除名,强制其退伙:
1、受到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的。
2、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章程规定的。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为强制退伙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律师执业证,应当除名,强制其退伙。律师执业证被吊销之日,为强制退伙之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约退伙或被除名的,其所缴纳的执业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归事务所所有,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与其他合伙人的财产分割,以该合伙人退伙时,经合伙人会议委托的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本所帐面财产为结算依据。具体分割、转让方法由合伙协议规定。
第二十六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所合伙人变更,将在决定变更之日起15日内,报司法行政机关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会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是本所的决策机构。
合伙人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二次,分别于一月份、七月份召开。经本所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主持,本所主任应在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前五天将召开合伙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本所的总体发展规划。
2、讨论、批准本所年度工作报告。
3、讨论、批准收支结余分配办法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年度预决算报告及其他会计报表。
5、决定合伙人的吸收、退伙及财产分割和转让方案。
6、解释并修改合伙协议和章程。
7、选举本所主任,表决通过本所主任提名的副主任、主任助理和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决定地本所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的是否免职。
8、决定本所名称和住所的变更、分支机构的设立及本所的终止、兼并、合并等事宜。
9、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10、审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合伙人的表决权平等,每人一票。合伙人会议采用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含授权委托的)过半数通过、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一致通过的方式对决议的事项分别进行表决。
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第10项为过半数通过,第1项、第3项、第4项、第7项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5项、第6项、第8项、第9项为一致通过。
合伙人对表决事项,只能采取同意或不同意两种方式,不得弃权。
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
第五章、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三十二条、本所主任为本所的负责人,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和组织管理本所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本所。
第三十三条、主任的任职条件:
1、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
2、具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胜任带领全体合伙人和全所律师工作的信心,具有积极进取和奋发图强精神。
3、具有奉献精神、改革开拓精神及对律师事业的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4、从事律师职业五年以上,熟悉律师业务和专业法律事务,具有指导本所开展律师业务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在合伙人中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主任的职责:
1、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
2、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律师事务合同 篇7
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规范实习成果与权益保障
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是很多法律专业学生的梦想。通过实习,学生们可以深入了解律师的工作环境,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并提升实际操作的能力。实习合同是实习期间双方权益、责任和期望的明确体现。本文将详细探讨一份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并强调其中涉及的关键条款。
第一章:概述
一份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旨在确保实习生与该事务所之间的权益保护和合作互利。实习期间,实习生将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提供助理支持。同时,律师事务所将指导和监督实习生,培养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素养。
第二章:合同要素
2.1 实习期限:规定实习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2 工作职责:明确实习生将承担的具体职责,例如文件整理、案件研究、法律文书起草等。
2.3 工作时间和地点: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实习生和事务所在工作时间内能够有效交流与协作。
2.4 报酬与福利:约定实习期间实习生的报酬和福利待遇,例如实习生的月薪、社保和年假等。
2.5 保密协议:明确实习生需要保守的机密信息,以及对机密信息泄露所可能造成的后果。
2.6 期望和目标:双方应明确期望与目标,实习生需要理解律师事务所对其所期望的才能和职业发展方向。
第三章:权益保障
3.1 实习生权益:明确实习生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工资、安全工作环境、适度工作量和培训机会等。
3.2 实习成果:律师事务所将对实习生的成果进行评估,以客观评价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为实习生以后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推荐和证明。
3.3 实习指导:律师事务所将指派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实习生的导师,提供日常指导和培训。
3.4 保险和安全:明确实习期间的保险责任和措施,确保实习生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3.5 合作终止: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双方自愿解约、实习生被解雇等。
第四章:法律事务
4.1 适用法律:明确实习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便双方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
4.2 管辖法院:约定实习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4.3 解决争议:若实习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例如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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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份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实习生和事务所都能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进一步保护实习生的权益,并确保实习期间的工作和学习环境良好。这份合同不仅规定了实习生的工作职责和福利待遇,还包括了双方期望和目标的明确表述,以便实习生能够根据事务所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能力和职业发展。同时,合同中涵盖了保密协议、实习指导、保险与安全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实习生在事务所的工作期间能够获得充分的指导和保障。合同还规定了合作终止、法律事务等内容,以保护双方合同权益,并确保任何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小编认为,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不仅是规范实习过程的保障,也是学生通过实习获取正式工作机会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合同的规范管理,双方才能够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因此,在签署实习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避免任何通过实习合同产生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